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委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方针,全面奠定未来社会需要的人才素质基础,深化幼儿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力争建立一个管理模式科学化,物质设备现代化,教师队伍高质素,保教科研上水平的新型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南街幼儿园;幼儿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三堂路二十巷十九号;邮编:511400;幼儿园教学语言:全国通用普通话。
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由番禺区教育局主办、市桥城区教育指导中心主管的全日制公立幼儿园。
第四条 幼儿园办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让孩子愉快生活、主动学习、健康成长。
第五条 本园学制四年,对2——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
第六条 本园园风:敬业、团结、奋发、创新;教风:引导思维、启迪智慧、激发潜能、善于诱导;园训:(园长)管人管心、管心知心、知心关心;(教师)爱心衷心、尽心热心、关心真心。
第七条 办园理念:环保、艺术创特色,共建现代化和谐幼儿园;办园目标:孩子成长的乐园,教工热爱的家园,家长信赖的校园;培养目标:健美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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