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番禺区教育基金会解困助学的通知
各位家长: 您好!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基金会解困助学办法》的通知,请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家长在2012年3月5日前到本班班主任处登记。谢谢配合! 1、番禺区户籍; 2、具有番禺区全日制幼儿园学籍; 3、持有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或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或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市总工会颁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之一。
番禺区市桥育新幼儿园 2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