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番禺区教育基金会解困助学的通知

  • 各位家长:
          您好!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基金会解困助学办法》的通知,请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家长在2012年3月5日前到本班班主任处登记。谢谢配合!
    1、番禺区户籍;
    2、具有番禺区全日制幼儿园学籍;
    3、持有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或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或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市总工会颁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之一。

     

    番禺区市桥育新幼儿园
    2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