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结核病人能享哪些优惠政策?

  •       2011年3月24日是第16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遏制结核,共享健康”。
          从广东省卫生厅提供的数据显示,结核病防治10年规划期间,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7.8亿元。凡广东省辖区内没有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居民,患活动性肺结核病时,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诊疗,同时享有下列免费政策: 
          1、免费检查 为所有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就诊的肺结核病人和可疑症状者提供一次免费的胸部X线检查;免费享受初诊时、2月末、3月末、5月末、6月末和8月末(或治疗结束月末)的6次痰涂片检查。 
          2、免费提供抗结核药品 对所有需要治疗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按照全国统一的治疗方案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 
          3、免费享受治疗期间全程管理和指导 在本辖区内住满3个月以上的外地居民可享受以上同等免费待遇。 
          4、提供报病和病人治疗管理补助 为了鼓励报告和转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对基层卫生工作人员提供报病补助(中央转移支付10元/例),并对完成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的基层卫生工作人员提供治疗管理补助(初治涂阳100元/例,复治涂阳120元/例,涂阴病人60元/例)。
    另外,广州等部分市已将结核病辅助药品纳入门诊报销范围。